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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匀一中贫困学生、特长学生基金使用办法(试行)

发布时间:2014-02-14 来源:佚名 阅读次数: +放大 -缩小

 

 

都匀一中贫困学生、特长学生基金使用办法(试行)

 

为更好地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生活困难,搞好学习,激励特长学生继续努力,学校成立贫困学生、优秀学生基金。基金经费专款专用。其使用办法如下。

一、经费来源:

1、按每学期高中学生收的学费总额的20%提取。

2、个人捐资和单位资助。

3、其他渠道。

二、基金使用对象和范围:

1、贫困学生的学费减免,贫困学生寒衣补助等;“特困生”的生活费补助。

2、“特长”生(含“三好生”,“优秀学生干部”,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等方面优秀生)的奖励。

3、其他。

三、基金发放程序:

(一)贫困学生的申请:

1、本人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,并提供有关单位证明该生家庭经费状况材料。材料经班主任核准。

2、填写《贫特困学生情况登记及审查意见表》,班主任签署减免意见后报学校政教处。

3、由政教处审核提出减免意见,报学校审批。

4、新生寒衣等补助,由本人申请,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证明,班主任了解后交政教处审查,报学校批准后发放。

(二)特长学生的奖励

 按学校有关奖励制度,由学校审核批准后发放。

(1)“三好生”:

必须具备德、智、体条件,由班级评选后交政教处审查,最后报学校批准并奖励。

(2)各班优秀学生:

各考试科目总分前三名(高二年级按会考成绩排序,层次低的班每班照顾一名),学校给予奖励。

(3)优秀学生干部:

 凡各班班干部、学生会、团委会干部,工作成绩显著,表现优秀者,学校予以奖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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