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| 收藏本站| 联系我们| ENGLISH 欢迎光临都匀一中官方网站

都匀一中校规校纪

发布时间:2014-02-14 来源:佚名 阅读次数: +放大 -缩小

 

都匀一中校规校纪

 

 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和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继承和发扬我校优良校风,建立正常的生活、工作、教学秩序,现对我校一九九二年九月制定的整顿学生纪律的决定进行修改补充。要求全体学生自觉遵守。

  一、自觉遵守作息制度

  1.迟到。学生无故迟到1次,班主任批评教育;迟到2次,写出书面检查,并在班会上作自我批评;迟到3次作一节旷课处理。

  2.旷课。旷课一节者,写出书面检查,并在班会上作自我批评;旷课2节者,班主任批评教育,学生写出书面保证;旷课3节者,班主任批评教育,并通知家长;旷课达10节者,给予警告处分;旷课20节者,给予纪过处分;旷课30节者,给予留校查看处分;旷课50节者,给予自动离校处分,取消学籍。

  .早退。早退按迟到处理。

  二、不准吵架、打架、闹事

  1.吵架。学生吵架1次,班主任批评教育;吵架3次,写出书面检查,并在班会上作自我批评;吵架5次者,给予警告处分;吵架10次以上者,视情节给予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劝其退学等处分。

  . 打架。凡打架者,给予警告处分;累计打架3次者,给予记过处分;打架4次以上者,给予留校察看、勒令退学处分。

  3.持刀或拿凶器,邀人到校内打架者,视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勒令退学等处分,赔偿伤者医药费和其它费用;邀人到校外打架者,交由公安机关处理。学校分别给予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勒令退学、开除学籍等处分。

  4.学生谩骂、侮辱、殴打教职工,轻则批评教育,赔礼道歉,重则给予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勒令退学等处分,造成严重后果要追究法律责任。

  三、严禁吸烟、赌博、偷盗、抢劫

  1.严禁吸烟。发现学生吸烟一次,给予批评教育,并通知家长;再次发生,给予警告处分;屡教不改者,给予记过处分。

  2.严禁赌博。禁止学生赌博或者变相赌博,一经发现,给予警告处分,屡教不改的,给予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勒令其退学、开除学籍的处分。

  3.严禁偷盗、抢劫。学生发生偷盗、抢劫事件,视案情轻重,分别给予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勒令退学、开除学籍的处分。参与社会上盗窃、抢劫或其他团伙犯罪活动,送交公安部门处理,学校分别给予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勒令退学、开除学籍等处分。

  四、不准有下列不良行为

  1.不准携带管制刀具、爆炸危险物品进校;

  2.不准强行向人索要财物;

  3.不准观看、收听色情、淫秽的音像制品、读物等;

  4.不准进入法律、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网吧、电子游戏厅、歌舞厅等场所;

  5.不准吸食、注射毒品;

  6.不准住校生夜不归宿;

  7.学生不准佩戴耳环、戒指,不准涂口红,染指甲,不准带手机入校。学生进校必须佩戴校牌。违反上述条款之一者,视情节给予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勒令退学、开除学籍等处分。

  五、自觉遵守课堂纪律,维护教学秩序

  学生上课时吵闹、无故下位乱窜,擅自出入教室,影响课堂教学,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,并通知家长;多次不改正者给予警告处分;严重破坏扰乱班级教学秩序,视情节给予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勒令退学等处分。

  六、自觉认真独立完成作业,不得迟交、不交作业,严禁抄袭作业

  1.一周3次不交作业者,批评教育;

  2.各科累计20次不交作业者,给予警告处分;

  3.各科累计40次以上不交作业者,给予记过处分;

  4.单科20次不交作业者,该科成绩以“0”分计算。

  七、爱护公物,珍惜劳动成果

  1.爱护校舍和公物,不在黑板、墙壁、课桌、布告栏等处涂抹乱画,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。

  2.凡损坏学校公物,一律照价赔偿。情节严重者,给予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等处分。

  3.遵守宿舍和食堂的规章制度,爱惜粮食,节约水电,服从管理。浪费粮食,随意抛撒饭菜,经教育仍不改正者,给予警告处分。情节严重的取消在校住宿的资格。

    以上规定,自二○○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起执行。

版权所有:都匀一中 -2018

地址:贵州省都匀市匀东镇五星村(新一中)

电话:0854-4991412

邮编:558000

网站备案号:黔ICP备17007722号-3

贵公网安备:52011102002132号

技术支持BY多点互动